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
來源: 百度文庫
時間:2018年06月21日
字體:[大中
小]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》(國發[2013]37號),將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。
到2017年,除必要保留的以外,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,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;
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。在供熱供氣管網不能覆蓋的地區,改用電、新能源或潔凈煤,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。在化工、造紙、印染、制革、制藥等產業集聚區,通過集中建設熱電聯產機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。